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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海波“嫖娼无关评影帝”,演艺能否缺德?

2014-06-14 18:11:32 评论: 字体大小 T T T

小蒋的话:大家好,我是小蒋。国事,家事,天下事,天天都有新鲜事。你评,我评,众人评,百花齐放任君看。观点各有不同,角度各有侧重,只要我们尊重客观、理性公正。

黄海波“嫖娼无关评影帝”,演艺能否缺德?

背景:本月14日,第17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将正式开幕。在《胜利》一片中表现出色的黄海波,曾被认为是角逐“影帝”的热门人选,但因嫖娼被收容教育无法现身电影节。组委会声称,评委对黄海波表演的评判“不会受到艺术以外的事情干扰”。

青年时报发表钱夙伟的观点:当观众看着黄海波就联想起嫖娼的往事,演得再好,也会让观众有倒胃口的感觉。这当然应是评委无法回避的一个因素。固然,因犯错而一棍子打死的时代早已过去。但演员毕竟不是一般的工作岗位,生产的是文化产品,被称为精神食粮。于一直推崇“清清白白做人,认认真真做戏”的观众,虽然不会要求演员都德艺双馨,但总会对演员的道德形象有着更严格的标准。如果尚在收容所里,也可以评为“影帝”,这无疑是“影帝”的贬值。

扬子晚报发表许斌的观点:或者该组委会已经杜绝了黄海波成为影帝的可能性,这样回应不过是为了息事宁人,以为能两边都不得罪。那也是大错特错。既然上海国际电影节是公开活动,在道德的大是大非面前就必须公开表明立场。在极度敏感的时间点上,如果相关商业组织不能在法律之外以道德之名予以应对、处罚,便是丧失原则,是道德已经破碎,陷入了伦理危机。

小蒋随想:这年头,就是有人和“主流”唱反调。当“海波挺住”被疯转之时,不都是出于反讽恶搞,也表现出一些人对“买春媾和”的无所谓。有人甚至声称,“有需求就有市场”。事实上,东莞色情之所以在过去多年“兴旺繁荣”,也与纵欲滥交“没啥大不了”的思想紧密相关。组委会有人发表高论,未必真意味着“唯艺术是举”,反倒露出了缺德性的小尾巴。一个鲜见的事实是,影视圈里的种种“潜规则”不只是传说。

“唐慧女儿案”被告是否死刑,谁说了算?

背景:近日最高法依法裁定不核准“唐慧女儿案”两被告周军辉、秦星死刑,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。对此,唐慧表示“非常难受”,无法接受,将找律师代理。

新京报发表观点:唐慧所要求的正义未必就代表正义,诸如要求判7名被告死刑,明显与司法正义相去甚远。这个简单的判断,不光在法律圈,在媒体圈也同样争议不大。作为受害人家属,唐慧有权对个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期待。就如同法院也有权依据法律不满足她这样的期待。提不提“祈求”是唐慧的权利,判不判死刑是法院的权利。法院判案本就该中立、独立、客观、理性。

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:在这个自媒体时代,法官想要超然于舆论之外,几无可能。对于舆论场上的不同声音,愿意兼听的,不妨听之。对自己的法律判断和裁判技艺颇有信心的,无视舆论喧嚣也无碍司法裁判。法院呈现公正并不在于他对舆论的研判或把握,而首先在于他是不是向公众提供了一份有说服力的裁判文书。司法没那么脆弱,舆论也没那么强大。

小蒋随想:现在有个词叫“媒治”,也就是“媒体治理”的简称。“媒治”在民众层面表现为,“有问题找媒体”;在官方层面则是,媒体一报道,领导就“高度重视”。“媒治”往往是对“人治”的反抗,但这种反抗还是有可能以“人治”结尾,未必会进入“法治”的轨道。据说,湖南高院一位法官曾说,“我们这个判决,最后就是寄希望于最高院不核准,因为这个案子确实不应该判任何人死刑”。湖南高院“违心并违法”地判两被告死刑,是受到什么的影响不然自明。当下的司法,既受到权力的干扰,又受到舆论的钳制,并不真正独立,这就是现实。

责任编辑:沙枣花
来源: 人民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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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
2014年12月28日 ~2014年12月28日
地点:
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