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/ 青年 / 体育娱乐 / 正文

党报评于正被判向琼瑶赔款道歉:法律不容文贼

2014-12-25 22:58:43 评论: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
以抄发家,哪怕名利双收,实是自设陷阱;以炒博名,纵然举世皆知,也是不良行径。

201412250445581402

琼瑶VS于正  资料图

相关阅读:

琼瑶控诉于正抄袭 律师:于未侵权 只能道德谴责  

琼瑶正式起诉于正《宫锁连城》侵权 索赔两千万

琼瑶告于正胜诉 发文:泪在眼眶,知识产权胜了

人民日报:【人民微评:法律不容文贼】以抄发家,哪怕名利双收,实是自设陷阱;以炒博名,纵然举世皆知,也是不良行径。法治时代,当文抄公不只是道德冒险,更为法律不容。净化编剧业生态,岂容害群之马?对偷食上瘾之鼠,当人人喊打。不走邪路,才可言正;学会做人,再谈出征。

人民日报【于正被判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被告赔偿500万】今天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:四家公司立即停止《宫》的发行和传播,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,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。此前,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《宫锁连城》抄袭其《梅花烙》。

责任编辑:旺旺
来源: 人民日报
看完这篇文章有何感觉?已经有0人表态
时间:
2014年12月28日 ~2014年12月28日
地点:
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