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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国青年候聚森谈被打:骂人学对方

2015-07-26 10:24:59 评论: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
我觉得就是失望,他们都“走了”,就是我们有一个群,他们有一些已经退群了。发生这个事了,他们也有动摇。有些寒心,现在就希望能平平安安的。

网传山东威海文登青年侯聚森

7月22日,自称在网上发表一些爱国言论,山东威海文登青年侯聚森,在其校门口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士打伤。

案发后,被打伤的侯聚森获得多个部门官方微博的“声援”,让这起简单的治安案件引发广泛关注。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、共青团中央、山东共青团、威海市公安局等,纷纷冠以“青年发表爱国言论被打”,发声支持侯聚森,要求严惩打人者。

但随后的剧情却有了反转。7月24日,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该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其中,侯聚森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(因年龄不满18岁,对其行政拘留不执行)。

其实,在7月22日被打当天,文登警方在官方微博中就已表示,涉案因双方“约架”导致。

7月24日,在警方作出处罚认定当天,侯聚森父子接受山东大众网采访。侯聚森认为,公安局给其行政拘留处罚,说是因为网络纠纷,他和别人约架,打架斗殴导致,“不是约架,顶多就是约见”。

7月22日,威海文登青年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打伤。事件发生后,许多官微和网友对侯聚森表示声援,谴责打人者,不过也有网民找出侯聚森曾经骂人的帖子,称其语言低俗,不堪入目,并对侯聚森的个人素质表示质疑。

7月24日,侯聚森父子接受山东媒体大众网专访,详细陈述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。同日,文登公安局对“7.22”涉案人员作出处理:“对陈某某、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,对侯某某、张某某、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,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。其中,梁某某、侯某某、张某某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一条第(二)项,行政拘留不执行。”

(记者注:侯某某为侯聚森,孙某为侯聚森同学,梁某某网名“風車下的鬱金香”,另有一人网名“侯聚森肏周子锋”)

以下为对话实录:

责任编辑:沙枣花
来源: 一号专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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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
2014年12月28日 ~2014年12月28日
地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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